強制性的信用諮詢,為那些考慮破產
大多數美國人都知道的變天在美國的破產法發了言近日對美國國會。 這些變化,大力支持信用卡產業,目的是為了使其更難以對美國人申請破產根據第7章聯邦破產法。 第7章,讓消費者以基本上他們所有的債務,其消除由法庭。 雖然很多人仍然可以將文件根據第7章,許多更將有檔案,根據第13章,這就需要建立一個還款計劃。 一少宣傳,提供破產條例草案是一個需要債務人誰正考慮申請破產保護,首先進行信用諮詢。 這是什麼意思為消費者? 其實,詳情還不知道。 法律,這起生效2005年10月17日,是否需要考慮債務人破產收到的信用諮詢前至少提前六個月申請破產保護。 該法還規定,他們得到額外的輔導之前,此案的定稿,並表示,任何機構提供諮詢服務必須收費了一個未定義的“合理費用”以外,有沒有詳細說明。 部分法律,專門處理與信用諮詢至今仍未以書面,和充分的細節我們並不預期會公佈,直到盛夏。 即使那些誰的工作中的信用諮詢業不知道會怎樣對它們的期望,一旦法律生效。 消費者有問題的債務,這種混亂是唯一使整個局面雪上加霜。 在今年秋季,更多的步驟,將需要那些申請破產保護,但沒有人知道這些步驟,他們會成本,或如何參與,他們將。 任何人誰擁有目前的財政狀況,他們認為可能會導致破產,將宜考慮備案。 破產應視為最後的手段,為那些有問題的債務,作為一個申請破產保護將留在信用報告上至少十年。 如果破產,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備案,現在可能會更容易,更便宜,更快,比備案後的新法律生效,在10月。 關於作者 © 2005所加裝營銷。 查爾斯essmeier是業主加裝營銷,堅定致力於信息網站,包括完你debt.com ,一個網站專門債務鞏固信息和structuredsettlementhelp.com ,網站專門討論信息對結構定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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